近日,发改委发布《关于修改、废止部分规章、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》,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。
一、决定修改的规章、行政规范性文件、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(建设领域相关) 二、决定废止的规章、行政规范性文件、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(建设领域相关) 完整《目录》如下:
一、决定修改的规章、行政规范性文件、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(建设领域相关)
二、决定废止的规章、行政规范性文件、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(建设领域相关)
完整《目录》如下: